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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零四章 公审大会 (第3/5页)
什么要害我?”
他控诉张美美为什么不守信用,为什么要在三年后出卖他。
张美美又开始哭,她是喜欢董洪波,舍不得他,但是三年了她也看明白很多问题,董洪波从来没喜欢过她,一直嫌弃她,一直想抛弃她和别的女人好。
这三年她对他百依百顺,给他花钱给他粮食,可他呢?瞧不起她,嫌弃她,得着机会就撩sao别的女人。
以为她不知道?
三年的时光可以改变很多事情,就算最初她稀罕他,觉得他很
好,可经过三年时光的消磨,她现在也开始认清他,不再那么喜欢他。
那种喜欢的感情在三年的时间里是会消退的。
她知道一旦让董洪波在城里扎根,他再也不会回乡下的,他肯定会抛弃她和孩子的。
既然这样,那不如就让他滚蛋吧。
他想抛弃她和孩子,那她就先抛弃他!
有陈灵娟、张美美的供词,董洪波直接被定罪。这年头不需要检察院法院,革委会代理一切。公安局抓人,革委会相关人员定罪,最后董洪波被判劳改八年,加上逃避、唆使别人作伪证等问题,又加刑三年,一共11年。
他去的也不是普通的劳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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